本報訊(記者 郭鵬)記者昨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瞭解到,為方便高校畢業生就業,省教育考試院將為畢業生就業免費提供《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
  省教育考試院表示,近年來,在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辦理相關手續時,一些用人單位和部門要求畢業生出具相關錄取證明材料,作為考生當年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的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將為有相關需求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新生名冊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供考生辦理相關手續時使用。
  從2014年7月1日起,凡2001年及以後經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畢業生,如需開具其普通高校錄取證明,可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提供本人當年高考考生號,到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業務辦理大廳開具《河北省20××年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作為其高校錄取證明(不收取任何費用)。  (原標題:高校錄取證明省考試院免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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