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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記者裘萍 廣州註冊社會團體的門檻進一步降低,今後在廣州1元即可註冊社會團體。《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昨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管理辦法》明確,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註冊資金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
  目前,在廣州區級註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為3萬元註冊資金,市級註冊為30萬元。《管理辦法》取消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註冊資金要求,成立時不再需要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具備資質的社會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註冊資金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但基金會的註冊還執行“實繳制”。此外,《辦法》僅要求社會組織的場地是固定的、郵政通信可達的住所,這意味著社會組織可用民宅辦公,而對社會組織的年檢也改為年度報告。
  廣州地區讀者詳見AⅡ疊讀本  (原標題:廣州1元可註冊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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